首页>练兵实纪白话文 > 练营阵第六行营第十八 治贸易

练营阵第六行营第十八 治贸易

目录

军行所至地方,须用粮折工食白银两平交买。

宁让毫厘,使市人心悦,不日诸货益集,物价自贱,如有强买争斗,及擅取人田园瓜果,有主薪菜,砍伐人树木,作践人田产,烧毁人房屋,奸淫妇女,偷盗财物,犯必以军法从事不贷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

返回顶部